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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是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以来的使用实践,针对中国的国情实际对商品和服务的类似群组及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进行了翻译,调整,增补和删减而制订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亦随着国际分类表的修订而作相应的调整。
上位词 | 使用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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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依据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原始名称 |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时间 | 1988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