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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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广西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1954年更名为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同年3月15日改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现座落于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423人。

中文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原始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成立日期 1950-11-15
电话 0771-5788000
邮政编码 530028
院长 黄海龙
Extra
  • 423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 精选上位词
  • 广西省人民法院
  • 机构
  • 法院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