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画院建于1979年11月13日,是从事专业美术创作研究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党组,实行院长制,设事业编制36人,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1985年3月9日市委批准天津画院为副局级单位,党的工作仍归口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