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词
精选上位词
精选别名
职能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是省政府主管江西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上级 | 江西省政府 |
---|---|
中文名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
原始名称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
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
机构性质 | 党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