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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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3109h270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 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 2. 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 3. 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 4.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 6. 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 7. 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8. 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
  • 原始名称
  • 嘉诺欣
  • 嘉诺欣(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嘉诺欣)
  • 名称
  • 嘉诺欣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其化学名称为:(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 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2.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3. 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4. 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5. 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6. 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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