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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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酒泉市文物管理局是管理全市文物工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2000年,为正县级单位。其职能为: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②负责制定全市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③负责查处全市文物违法行为;④负责全市文物调查、考古、安全保护和宣传工作;⑤负责指导全市的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业务工作;⑥负责全市文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⑦负责开发全市的文物旅游产等。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文物科、博物馆科(安全保卫科)。在编人员11人,局长张耀武。

中文名 酒泉市文物管理局
原始名称 酒泉市文物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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