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热度:503

简介

法规渊源来看,《物权法》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物业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根据法的等级效力,行政法规必须服从法律,包括立法的原则和条文; 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为避免字意上的歧义,即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根据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上位词 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中文名 物业服务
原始名称 物业服务
精选上位词 术语
Extra
  • 工作应自己创造
  • 物业信息管理等
  • 物业服务
  • 物权法
  • 管理学基础
  • 而不能等待
  •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