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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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原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1日
性质 民法典的总则编
相关实体 工伤保险条例
精选上位词 总则编
精选别名 民法总则
风格 法律
Extra
  • 1总则发布 2总则目录 3总则正文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三章,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代理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十章,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附则 4总则编制
  • 2017年3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 第66号
  • 上位词
  • 法律
  • 法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