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上位词
为加强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经2012年3月14日商务部第6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5号公布。《办法》分总则,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的计划,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审批、发布与复审,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附则7章44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内贸易部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内贸科字〔1997〕第135号)和《外经贸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外经贸技发〔1999〕第103号)予以废止。
中文名 |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原始名称 |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
施行时间 | 2012-07-01 |
颁布时间 | 2012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