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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
财政部2015年4月发布消息表示,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3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424亿元,均较上年增长10%,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专项扶贫工作任务。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财政扶贫资金的稳定增长为推进农村扶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2014年,中央财政推动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成中央深化改革重点任务。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资金分配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管机制3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此外,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多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村扶贫开发。下放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权限,不再单独对各地下达贴息资金额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扶贫贷款运行情况,统筹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自主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
上位词 | 财政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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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财政扶贫资金 |
原始名称 | 财政扶贫资金 |
对象 | 贫困人员 |
相关实体 | 财政专项资金 |
精选上位词 | 财政专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