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张溪赠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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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这首诗录自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常州府志》卷三十二,写于建炎四年(1130年)春,一般认为是岳飞登门拜访其友人张完时所作。但张完卒于1102年,故此有人认为可能是“张守”之误。 又有学者认为实际是岳飞偕张完长兄遵道子张大年,访张完墓时纪念张完之作。诗中“高人”是指张完。 诗后有和诗云:相别相逢不记春,眼前非旧亦非新。声求色相皆邪妄,莫认无疑是昔人。

作者 岳飞
创作年代 南宋
文学体裁 七言绝句
原始名称
  • 《过张溪赠张完》
  • 过张溪赠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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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言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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