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名称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1、年龄1-3岁,体重0-15公斤,一次用量7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5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