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精选上位词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由国家邮政局于2011年8月24日颁布。该《办法》共17条,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由企业规模评定和服务评定两部分组成。规模评定按企业的业务量、经营收入、自营网络覆盖范围等综合条件分为a型、b型、c型和d型四个等级;服务评定按公众服务评价、服务时效、人员素质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综合条件,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级。
中文名 |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
---|---|
原始名称 |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
等级 | 四个等级 |
颁布时间 |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颁布机构 | 国家邮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