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无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无发〔2010〕13号)和县编委《关于调整县广播电视台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无编〔2010〕)23号)文件精神,设立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列入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