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

村委 村委会
热度:867

简介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文名 村民委员会
原始名称 村民委员会
外文名 village committee
性质 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成分 不属于国家干部
时间 任期3年
英文名 village committee
上位词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组织机构
  • 别名
  • 村委
  • 村委会
  • 目的
  • 自我教育
  • 自我服务
  • 自我管理
  • 精选上位词
  • 机构
  • 组织
  • 群众性自治组织
  • 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 精选别名
  • 村委
  • 村委会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