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成分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用于癌症治疗,一般可静脉输注、皮下或肌肉注射每日20-100万iu/m2 体表面积,每日一次,四周为一疗程。癌性胸、腹水腔内注射应尽量排出胸、腹水后,每次注射50-100万iu/m2 体表面积,每周1-2次,注射2-4周。可与放疗、化疗、手术及其它免疫制剂联合使用。给药剂量需依据病情、年龄及其它相关因素调整,按医嘱使用。
相关疾病
肿瘤 恶性肿瘤 胸腔积液 恶性黑色素瘤 肾癌 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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