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之,字士美,明陕西泾阳人。正德丙子年(1516)举人。初任抚宁县(今河北省抚宁县)知县,一心为公,爱恤民力,宁可以简单的饮食招待上司,招来嫌怨,也不肯盘剥百姓取媚当权,百姓十分爱戴他。又修复塞外重镇星星城,更为时人看重。后征授南广东道监察御史,由于畏惧他的威名,当地几伙匪盗四散而逃,避往他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