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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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授权,福建省委制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分为总则、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库的建立、评标专家库的使用、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七章,共三十四条。
中文名 |
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原始名称 |
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
发文字号 |
闽政办〔2007〕221号 |
颁布时间 |
2007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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