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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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股票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前者委托中介商代理,发行人与中介商共同依据证券法规合理确定有效认股人和认股数量,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解决供求矛盾,发行方式分为包销、代销和联合发行。包销根据发行责任大小又可分为全额、定额和余额三种包销。全额包销是券商先全部认购所发行的新股,再组织销售,承担风险最大,发行手续费也最高。对发行人而言,发行人无任何风险就能筹措到全部资金,虽成本较高,但方便快捷。定额发行是券商只承担相应比例的股票发行额度,一般适用于发行人并非要求资金一步到位,也意味着该股紧俏好销。余额包销是券商承诺接受所有发行剩余股票,风险较大,尤其在市场低迷时,这也是券商显示自己资金实力与信心的方法,发行人同样无后顾之忧。代销是券商代理销售,对剩余股票不承担任何责任与风险。自然,发行手续费最低,也是券商对该品种看淡的一种表示。法律规定代销或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天,否则双方协议失效。联合发行是适用于发行数量特别巨大的证券,由一家券商为主承销商,联合数家机构共同完成发行任务,发行风险共同分担,发行费用共同分摊,这种辛迪加式的方式,其内部的管理协调十分重要,否则会引起混乱。

原始名称 证券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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