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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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德宝 ,男,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局长。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涉案金额约在1500万余元。

中文名 陈德宝
主要成就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局长
原始名称 陈德宝
国籍 中国
地区 中国
实体注释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原局长
民族 汉族
著作 电子商务经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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