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继发于血液透析的卡尼汀缺乏症;每次透析结束时经静脉途径缓慢给予2克。急性心肌梗塞:建议每日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00-200毫克,分4次静脉缓慢推注或最初48小时内静脉滴注;此后,在整个监护病房中的监护期间剂量减半。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医师判断,给药剂量为每日2-6克。休克状态的患者必须连续静脉给药直至休克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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