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主要用药禁忌
主要荣誉
功能主治
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此适应症的依据来源于一项已完成的Ⅲ期多中心临床试验(详见【临床试验】项)。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为静脉给药,临用时将本品加入500 ml生理盐水中,匀速静脉点滴,滴注时间3~4小时。 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给药一次,每次7.5 mg/m2(1.2×105 u/m2),连续给药14天,休息一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2~4个周期的治疗。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