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单剂量和每天给药量的剂量学 注意:在雷米普利片治疗初期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尤其是患者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 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用现正使用的利尿剂(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 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 首剂后,每当雷米普利片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这些病人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 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时应住院。 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发性高血压: 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片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 增加剂量时应该有最小3周的间隔。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量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0mg。 急性心肌梗死后(2-9)轻中度心衰(NYHAⅡ和Ⅲ)的治疗: 注意:雷米普利片治疗的调节只能在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住院的情况下进行。 同时服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必须小心监测,以免发生低血压。 起始每日剂量一般为2.5mg,早晚分服。 如果此起始剂量患者耐受不了(如血压过低),应该降低到1.25mg,早晚分服。 根据患者的情况,剂量可增加。间隔1-2天剂量可加倍,至每日量大剂量5mg雷米普利,早晚分服。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或血清肌酐浓度>1.2且 不良反应 可能会出现头晕,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虚弱、肝、肾功能损害。皮肤发红伴有灼热感、瘙痒、荨麻疹、其它皮肤或粘膜疹,结膜炎,有时大量脱发,雷诺现象可能突发或加重,很少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可发生刺激性干咳。消化道不良反应,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泻、恶心及呕吐、胃痛、上腹不适。血象可能出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