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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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制定机关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实体注释 法律条文
施行时间 1990-10-01
精选别名 行政诉讼法
颁布时间 1989年4月4日
Extra
  • 1989年4月4日
  • 1990年10月1日
  • 2017年6月27日修正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上位词
  • 准则
  •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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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活动
  •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精选上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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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条文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