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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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该规定。《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中文名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原始名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施行时间 2013-05-01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2012-12-27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发改委
  • 商务部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