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药业 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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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乐普药业 氟康唑片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本品用于。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球孢子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批准文号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01h1943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0731194h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407h113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94117h0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1970h43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970140h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73101094h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9411h703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19010437
  •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成人。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 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 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5. 预防念珠菌病: 0.2~0.4g,一日1次。6. 肾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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