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清政府改革官制,将原来的练兵处并入陆军部,其军令司改为军谘处,附于陆军部。下设总务厅,置军咨使二人,以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又设五司(测地司,第一——第四司),分任执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