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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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的作者是杜甫,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17卷第10首。此诗为作者至德二载(757)作于凤翔。

上位词 杜甫
作品出处 tb_poem
作者 杜甫
创作年代 唐代
原始名称 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
文学体裁 诗歌
作品内容

昔没贼中时,潜与子同游。今归行在所,王事有去留。逼侧兵马间,主忧急良筹。子虽躯干小,老气横九州。挺身艰难际,张目视寇雠。朝廷壮其节,奉诏令参谋。銮舆驻凤翔,同谷为咽喉。西扼弱水道,南镇枹罕陬。此邦承平日,剽劫吏所羞。况乃胡未灭,控带莽悠悠。府中韦使君,道足示怀柔。令侄才俊茂,二美又何求。受词太白脚,走马仇池头。古色沙土裂,积阴雪云稠。羌父豪猪靴,羌儿青兕裘。吹角向月窟,苍山旌旆愁。鸟惊出死树,龙怒拔老湫。古来无人境,今代横戈矛。伤哉文儒士,愤激驰林丘。中原正格斗,后会何缘由。百年赋命定,岂料沉与浮。且复恋良友,握手步道周。论兵远壑净,亦可纵冥搜。题诗得秀句,札翰时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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