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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英文名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其基本含义是一个人不能因同一行为或同一罪名受到两次或多次审判或处罚。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中文通常称谓“一事不再理原则”。 该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称为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是对同一行为,法院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对行为人再行追诉和审判。一事不再理原则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而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对一个案件进行重复的审判和处罚,将置被告人于又一次的危险之下,所以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刑事司法中体现为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中文名 | 禁止双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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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一罪不二审 一案不二理 |
原始名称 | 禁止双重危险 |
相关实体 | 法不溯及既往 |
精选上位词 | 术语 |
精选别名 | 一罪不二审 一案不二理 |
绰号 | 一罪不二审 一案不二理 |
适用范围 | 法律 案件审理 |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