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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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从2008年年底起,全市中小学学籍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做到学籍管理有专人、专机、专室。专用计算机的配置性能要好,须配备摄像头和激光打印机。专职管理人员要勤恳敬业、相对稳定,确保本地区和本学校学籍管理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中文名 |
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内容 |
中小学学籍管理 |
原始名称 |
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所属地区 |
乌海市 |
时间 |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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