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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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香港高等法院 (high court,主权移交前称为最高法院 ,1997年回归后因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冲突而更名)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个法院,由两部份组成: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

原讼法庭是香港最高级的原讼法院,有无限的司法管辖权,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和外交等国家行为外,可聆讯香港任何的民事和刑事诉讼,和处理来自部份专门法院的上诉诉讼。上诉法庭是香港除终审法院外最高级的上诉法院,专门处理来自原讼法庭、香港区域法院和土地审裁处的上诉诉讼。

中文名 香港高等法院
原始名称 香港高等法院
地点 香港岛金钟金钟道38号
外文名 (the) high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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