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词
精选上位词
精选别名
公海在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 。注意:领海(一般是12海里)与公海之间的次级地位者是专属经济区(可达200海里)。例如,宫古海峡的中部是专属经济区(国际航道,它国有自由航行权,可以无害通过),到西太平洋就很快到了公海。
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中文名 | 公海 |
---|---|
原始名称 | 公海 |
含义 | 公海自由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
外文名 | open sea |
定义 | 不受国家主权管辖支配海洋部分 |
实体注释 | 汉语词语 |
时间 | 1982年 |
英文名 | open sea |
相关实体 | 领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