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神权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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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的政教合一的政府。教会设立四种职务:长老、牧师、教师、执事。长老一般是富有的市民,负责监督每一个人的生活。牧师为神职人员,负责解释圣经,施行圣礼。教师负责学校的领导工作,宣教事业和讲授圣经。执事主管慈善机构,负责救济和医疗工作。教会的权威机构是长老会,负责监督教徒的宗教生活和审理宗教案件。政府的最高机构是大议会和小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教会机构与政府机构虽有分工,但实际上二者已结合成一体,不仅人员交叉,而且职责也难以划分。日内瓦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神权共和国。

中文名 日内瓦神权共和国
原始名称 日内瓦神权共和国
性质 政教合一的议会制政体
时间 1541年11月20日—1552年
精选上位词 国家
职务
  • 执事
  • 教师
  • 牧师
  • 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