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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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经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9月1日颁布施行;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共计六章五十五条。

中文名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原始名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年份 1997
类别 条例
精选上位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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