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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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介的固有属性,指人民群众通过新闻传播工具对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赞扬或提出建议),包括对决策和行为的监督。我国舆论监督理论的依据可追溯到马克思、列宁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人。马克思认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当权者的不倦的揭露者,是无所不在的眼睛,是警觉地守卫人民精神的自由的无所不在的喉舌。”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的第二天就宣布:“我们愿意让政府时时受到本国舆论的监督。”1987年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1992年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1996 年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1997 年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均出现“舆论监督”的概念。1990年以后,这个概念被写人一些法律、法规,如《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舆论监督对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各项政策,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是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业的本质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措施,是现阶段坚持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

中文名 舆论监督
原始名称 舆论监督
定义 公众通过舆论行使监督权
属性 公民的监督权利
Extra
  • 《辞海》第6版
  • 舆论监督
  • 上位词
  • 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
  • 独特力量
  • 外文名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精选上位词
  • 固有属性
  • 属性
  • 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力量
  • 术语
  • 独特力量
  • 英文名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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