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4g,三岁以上至七岁一次6g,七岁以上至十二岁一次8g,十二岁以上至十四岁一次12g,一日3次。疗程为5天。
批准文号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z30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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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药品名称 |
精选上位词 | 药品 |
用法用量: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4g,三岁以上至七岁一次6g,七岁以上至十二岁一次8g,十二岁以上至十四岁一次12g,一日3次。疗程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