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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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02年以来,浙江、湖北、河南、山东、福建、广东等省份先后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实行了“省直管县”。这些“强县扩权”的破蛹之举,在实践中直指上世纪80年代兴起继而约定俗成的“市管县”体制。
中文名 |
财政直管县 |
原始名称 |
财政直管县 |
外文名 |
finance ruled county |
精选上位词 |
地区 |
英文名 |
finance ruled coun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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