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单药治疗用量为每次25~30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 (125ml),并在短时间内(15~20分钟)输完,其后沿此静脉输入等量生理盐水以冲洗血管。21天为一周期,分别在第1、8天各给药一次,2~3周期为一疗程。本品可单用或联合化疗。联合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随化疗方案而有所不同。
药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