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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为了加强枪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的法规。1996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7月5日修订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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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原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施行时间 | 1996-10-01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颁布时间 | 199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