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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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于 2001年6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二○○一年六月七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修改后全文共六章三十条。

依《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8号)修改。

中文名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原始名称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施行时间 2001-06-07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2001-06-07
Extra
  • 2015-11-10
  • 20151110
  •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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