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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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制定。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修订时间 2008-10-00
别名 企业国有资产法
制定机关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原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施行时间 2009-05-01
精选上位词 法律
精选别名 企业国有资产法
上位词
  •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 主导作用
  • 保护
  • 巩固和发展
  • 法律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