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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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吉林省民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而设立,吉林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中文名 吉林省民政厅
主要职责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
原始名称 吉林省民政厅
直属单位 省民政工业办公室
精选上位词 机构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
隶属部门 吉林省省政府
上位词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组织机构
  • 通知》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法规处等15个内部机构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