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1991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