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购销偿还法,即在俩券期限内,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从证券市场上赎回(或称买回)一定比例债券,赎回后不再卖出,以致期满时,该种债券已全部或绝大部分被政府所持有,从而债券的偿还实际上已变成一个政府内部的账目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