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起始剂量:0.1mg/kg/日(用注射用水稀释溶解并振荡摇匀后加至5%葡萄糖500ml内静脉滴注,滴速不得超过30滴/分;如无毒副反应,第二日开始剂量增加0.25-0.50mg/kg/日,剂量逐日递增至13mg/kg/日。输液浓度≤0.15mg/ml为宜;总剂量为1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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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