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 成人推荐剂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 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 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