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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静脉给药:1. 单药治疗每次60mg/m2,加生理盐水500ml,静滴30分钟以上,每日1次,连用5日。3周重复。2. 联合用药常用量为每日60mg加生理盐水500ml静滴,一般连用3日。3. 老年及骨髓功能欠佳、多次化疗患者酌情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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