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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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该《条例》分总则、人口规划与管理、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 附则7章38条,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00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中文名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原始名称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施行时间 2016-03-2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类别 地方法规
精选上位词 法律
Extra
  • 2003年7月18日
  • 2016年3月24日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外文名

    beijing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regulations

    英文名

    beijing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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