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成分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1)恶性肿瘤放、化疗病人:肌内注射一天一次,一次2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可与放、化疗同时使用。(2)骨折断端局部注射:5天一次,一次1~2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或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