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台湾关系法

台湾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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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与台湾关系法》(英语:taiwan relations act,缩写为tra;香港、马新、台湾称为《台湾关系法》)是一部现行的美国国内法。1979年1月1日,美国政府终止与台湾政府间的所有正式外交关系,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后,美国国会制定此法并由美国总统 吉米·卡特签署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国与台湾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中提到,此法为国会授权美国政府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与外国、外国政府或是类似实体所进行或实施的各项方案或交往关系,同样适用于台湾人民。

中文名 与台湾关系法
制定者 第96届美国国会
原始名称 与台湾关系法
外文名 taiwan relations act
生效日期 1979年1月1日
精选上位词 术语
英文名 taiwan relations act
Extra
  • tra
  • 与台湾关系法
  • 上位词
  • 一部现行的美国国内法
  • 美国国内法
  • 别名
  • 与台湾关系法
  • 台湾关系法
  • 精选别名
  • 与台湾关系法
  • 台湾关系法
  • 绰号
  • tra
  • 台湾关系法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