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上位词
别名
精选别名
绰号
《与台湾关系法》(英语:taiwan relations act,缩写为tra;香港、马新、台湾称为《台湾关系法》)是一部现行的美国国内法。1979年1月1日,美国政府终止与台湾政府间的所有正式外交关系,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后,美国国会制定此法并由美国总统 吉米·卡特签署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国与台湾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中提到,此法为国会授权美国政府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与外国、外国政府或是类似实体所进行或实施的各项方案或交往关系,同样适用于台湾人民。
中文名 | 与台湾关系法 |
---|---|
制定者 | 第96届美国国会 |
原始名称 | 与台湾关系法 |
外文名 | taiwan relations act |
生效日期 | 1979年1月1日 |
精选上位词 | 术语 |
英文名 | taiwan relations act |